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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妈用药潜规则

香港医务检测中心HKMEDI 更新时间:2021-06-18

妊娠期妇女常因一些反常状况或疾病而需要用药物医治。据统计均匀每个妊娠妇女在妊娠期间服用过3—4种药物。孕妈妈用药对胎儿的影响随药物品种的不同而有不同。因许多药物能够自由地经过胎盘,有些药物或许会引起胎儿的发育反常,乃至形成胎儿变形,所以,准则上孕期孕妈妈最好不必药,但如有用药的必要,则应留意以下八项准则:

1.有受孕或许的妇女用药时,需留意月经是否过期;孕妈妈治病就诊时,应告知医师自己已怀孕和妊娠时刻,而任何一位医师在对育龄妇女问病时都应问询末次月经及受孕状况。

2.用药有必要有清晰的指征和适应症。既不能乱用,也不能有病不必,孕妈妈由于疾病同样会影响胎儿,更不能自选自用药物,一定在医师的指导下运用已证明对胚胎与胎儿无害的药物。

3.可用可不必的药物应尽量不必或少用。尤其是在妊娠的头3个月,能不必的药或暂时可停用的药物,应考虑不必或暂停运用。

4.用药有必要留意孕周,严厉把握剂量、持续时刻。坚持合理用药,病况操控后及时停药。

5.当两种以上的药物有相同或类似的效果时,就考虑选用对胎儿损害较小的药物。

6.已必定的致畸药物就制止运用。如孕妈妈病况危重,则稳重权衡利弊后,方可考虑运用。

7.能独自用药就防止联合用药,能用定论比较必定的药物就不必比较新的药。

8.制止在孕期用实验性用药,包含妊娠实验用药。